北大荒,大平原一眼望不到头。
两侧,起伏的小山包种满粮食,烈日照射之下,金黄无垠。
徐天站在树下,擦干额角汗珠,靠着树干蹲下,把一杆五六式步枪靠在一旁。
正值一九七八年的夏末秋初,炙热的阳光烤得大地上的空气摇摆不定。
拿起水壶,喉结上下滚动。
他从口袋里拿出手表,表带已经断裂,只能用绳子穿起来,当做怀表用。
“时间差不多了。”他喃喃自语,慢慢站起身。
远处,一道身姿绰约的人影越走越近。
虽然穿着粗布衣裳,就难以掩盖她傲人的身材。
应该说,这种粗布衣裳反而增加她的性感和韵味儿。
女人走近,是一少妇模样。
满头乌黑长发绑成辫子,皮肤白嫩透红。
随着她的每一步轻轻颤抖。
不知是天气炙热,还是眼前的女人太过诱人。
徐天咽了口唾沫。
他本是插队到村里的知青。
出道之时无处吃住,村里便把他安排到一户单身汉家中。
后来,这位大哥娶了个媳妇,便是眼前这个风韵犹存的女人,赵兰。
可是刚刚过门儿,两人还没来得及洞房。
村里边发生了一件大事。
老虎进村,赵兰的丈夫身为民兵队的一员,跟着队伍一起进山。
结果……盖着白布抬了回来。
赵兰成了寡妇。
徐天本想避嫌,看看她楚楚可怜,孤苦伶仃里一个人在家中以泪洗面。
心中实在不忍,便与她一起生活到现在。
足足五年多的时光,两个人的心越来越近。
只是谁都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。
“小徐,”赵兰笑呵呵地放下篮子,抬手擦掉额头上的汗水,一举一动,散发着天然体香,“这是我最后一次来给你送饭了吧。”
仰起头,徐天看着她那丰满的曲线,嘴角上扬:“这话怎么说?”
“不用瞒我,我都听说了,”赵兰面带微笑,拿出两个窝头,还有一点儿咸菜,“上面的政策下来,你们很多知青都已经回去了。”
“农场那边给你的信已经送到家里,你很快就要去报到。”
“咱们的缘分啊,差不多了。”她紧挨着徐天坐下。
两人一起仰头看着轻轻摇动的翠绿树叶。
只是她的眼神中,明显带着失落与不舍,可嘴角的笑意从未停下。
看着她的侧脸,徐天眼神发愣。
这个女人那么美,那么温柔。
“我不会去农场,也不会回去。”徐天挪开眼神,望着远处。
“什么?!”赵兰猛然转头,眼神中带着浓浓的不可思议,还有那隐藏至深的期待。
她似乎意识到自己失态,把头发别到耳后,低着头小声问:“为什么?”
“村里的条件,不可能比得上城市。”
“你可以回家,和自己的家人们团聚。”
“哪怕是去农场,也比在村里要强的多。”
作为一名知青,下乡锻炼,意味着吃苦。
插队,便是插入村集体大队。
和村民们一起面朝黄土背朝天,靠着工分勉强填饱肚子。